2011年12月20日至21日,内蒙古科苑环境保护监理中心吴扬主任及生态所孙浩兵副所长等一行五人参加了于克什克腾旗热水镇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大石门水电站工程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银多金属冶炼工程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会上,验收组成员在听取了我院监理中心代表有关上述两个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汇报后,对这两个项目施工期环保工作给予了肯定。通过项目建设单位、环境监理以及验收调查单位的共同努力,上述两个项目均达到验收标准并得到了验收组成员的一致认可。
此次会议由自治区环保厅东部督察中心主持,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赤峰市环境保护局、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等单位代表、项目有关专家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苑环境保护监理中心)、环保验收调查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参加会议。
附图:

我院派员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大石门水电站工程等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会议